那么,陰陽辯證思維究竟與科學辯證思維具有怎樣的不同呢?? ? 1、辯證思維的范疇不同? ? 唯物辯證法認為:一切事物內部所包含的對立都是矛盾。對于各對立面的性質,除了指出其對立統一外,不加任何其他限定。對立統一是宇宙中最普遍的現象。因此,矛盾范疇適用于一切領域,是事物和現象最抽象、最一般的概括。? ? 而陰陽范疇,不僅具有對立統一的屬性,而且又有另外一些特殊的規定,屬于一類具體的矛盾。陰陽是標志事物一定的趨向和性態特征的關系范疇。? ? 故此,陰陽盡管包羅萬象,具有普遍性;但陰陽運動是一種具體的矛盾形式,離不開矛盾的具體對象。只是對宇宙的具體事物和具體現象作出的具體的說明與概括。? ? 其思維特點:一個是抽象的,一個是具象;一個是純粹理性的,一個是映像的直覺;一個是基于事物的科學理推斷,一個是基于事物的模擬象征推斷;一個是精確的一個或者一組的結論,一個是模糊多重而又變化的結論。
? ? 2、矛盾主從變化性不同? ? 唯物辯證法認為:具體矛盾的雙方,如有主有從,何者為主,何者為從,需要則視具體情況而定。? ? 但陰陽學說認為:在相互依存的陰陽矛盾中,一般情況下,陽為主導而陰為從屬,即陽主陰從。強調以陽為本,陽氣既固,陰必從之。? ? 故此,《皇帝內經》上說“凡陰陽之要,陽密乃固……陽強不能密,陰氣乃絕”,“陽氣者,若天與日,失其所則折壽而不彰,故天運當以日光明”(《素問·生氣通天論》)。? ? 總之,陰陽學說對矛盾雙方的性態作了具體限定,一方屬陰,一方屬陽,陽為主,陰為從。這種主從關系一經確定,就是固定的,不能再變的;這也就是陰陽學說的特殊性。? ? 陰陽之間,雖然有消長變化,陰還是陰,陽還是陽;如果實現突變、質變,那就是另外一個事物,另外一個對象,需要另外分出陰陽。
? ? 3、辯證事物方法和層次不同? ? 唯物辯證法觀察事物的方法,是建立在高度科學、高度抽象的基礎之上的,因而是宇宙根本的、整體的、發展的總規律。? ? 而陰陽思辨法,對于事物的分析,總是建立在具體的、直觀的,直覺的透視與頓悟;因此,思辨的層次,大多是具體的事物,具體的對象,具體的層次。? ? 因此,學習易學,學習我國傳統文化,你得學習和了解我國人的傳統思維方法。你得學會如何格物,進而學會模擬和象征思維;學會直覺的觀照與透視,進而產生頓悟,以方便發現事物的本質。? ? 其實,這些方面,古人給出了不少的路徑:比如:道家的坐忘,佛家的禪定,儒家的心房,都是為了你獲得直覺的頓悟而準備的。假如你,真的想學好易經或者易學上的其他方術,不妨從這里開始,逐漸訓練自己的直覺思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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