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子平真詮》是清乾隆進士沈孝瞻著,該書以月令用神為經,以諸神為緯,特別是對用神成敗,用神與喜神忌神的生克制化等的解析,見解獨到。本篇是第五章論十干合而不合。
十干化合之義,前篇既明之矣,然而亦有合而不合者,何也?
蓋隔于有所間也。
譬如人彼此相好,而有人從中間之,則交必不能成。
譬如甲與己合,而甲己中間,以庚間隔之,則甲豈能越克我之庚而合己?
此制于勢然也,合而不敢合也,有若無也。
又有隔位太遠。
如甲在年干,己在時上,心雖相契,地則相遠,如人天南地北,不能相合一般。
然于有所制而不敢合者,亦稍有差,合而不能合也,半合也,其為禍福得十之二三而已。
又有合而無傷于合者,何也?
如甲生寅卯,月時兩透辛官,以年丙合月辛,是為合一留一,官星反輕。
甲逢月刃,庚辛并透,丙與辛合,是為合官留煞,而煞刃依然成格,皆無傷于合也。
又有合而不以合論者,何也?
本身之合也。
蓋五陽逢財,五陰遇官,俱是作合,惟是本身十干合之,不為合去。
假如乙用庚官,日干之乙,與庚作合,是我之官,是我合之。
何為合去?
若庚在年上,乙在月上,則月上之乙,先去合庚,而日干反不能合,是為合去也。
又如女以官為夫,丁日逢壬,是我之夫,是我合之,正如夫妻相親,其情愈密。
惟壬在月上,而年丁合之,日干之丁,反不能合,是以己之夫星,被姊妹合去,夫星透而不透矣。
然又有爭合妒合之說,何也?
如兩辛合丙,兩丁合壬之類,一夫不娶二妻,一女不配二夫,所以有爭合妒合之說。
然到底終有合意,但情不專耳。
若以兩合一而隔位,則全無爭妒。
如庚午、乙酉、甲子、乙亥,兩乙合庚,甲日隔之,此高太尉命,仍作合煞留官,無減福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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