辦公室國旗的擺放風水講究
國旗和國徽是**的象征和標志,代表著**的尊嚴。我國的五星紅旗,是我國人民團結、勝利的象征。美麗的國旗和莊嚴的國徽是我們祖國自立、自由、繁榮、富強的標志。尊重和愛護國旗國徽,維護其尊嚴,是熱愛我們偉大祖國的表現,是每個公民的責任。
對于別國的國旗、國徽,也應當本著相互平等、相互尊重的原則,給予應有的尊重和禮遇。在國際活動的各種場合,要正確升掛本國的國旗和國徽;也要根據國際法的有關規定和國際慣例,正確使用或對待別國的國旗、國徽。這是現代國際禮儀的一項基本要求。
規定是一個企業需要發展而擬定的,**法律法規規定的是大體上的東西。比如機構部門。國營企業才在辦公室內擺放國旗,其它企事業是沒有規定的。國旗是可以在辦公室擺放的。
《關于涉外升旗和使用國旗的規定》。第十三條在我國境內舉辦雙邊活動需要懸掛我國和外國國旗時,凡中方主辦的活動,外國國旗置于上首;對方舉辦的活動,則我國國旗置于上首。
在對外交往中,我們常常看到兩國或多國國旗同時出現在人們眼前的景象。但是,國旗的位置和次序可不是怎么放都可以的。
不注意國旗的擺放位置和次序,簡單地說是粗心、放錯了位置,嚴肅地說就是有意損壞國際友誼。這一方面顯得你不懂得相關禮節,另一方面說明你犯了工作上的失職錯誤,以及待人方面不尊重外賓。因為關系國格,所以千萬別做不注意國旗擺放的事。
溫馨提示:同時需要擺放多國國旗時,應按照參與各方代表的地位和與東道主方之間的關系來依次安排;同時懸掛或擺放兩面國旗時,應將客方國旗置于本國國旗同等高度的右側;在轎車、廣場等任何場合擺放或懸掛國旗,都應奉行以右為尊的原則。
國旗與風水
誰都知道我們中華人民共和國的國旗是五星紅旗,在有規格的長方形紅布上附著五顆黃色五角星。其中的一顆黃星較大,其他四顆黃星較小。五星紅旗是在首座次全國zhengzhi 協商會議上制定的。1949年5月,我國人民解放軍以摧枯拉朽之勢橫掃江南,全國解放指日可待。為了在戰后建立一個新的民主政權,我國*** 召集各*** 派,在當時的北平召開了首座次zhengzhi 協商會議。
這次會議規定了國旗、國歌、國徽,并把將要建立的民主機構命名為中華人民共和國。我們的國旗有特別指定含義,紅色底面象征我國960萬平方公里的土地,也象征著我們的國旗是無數***先烈、愛國志士用鮮血染成的。一顆大的黃五角星象征我國*** ,四顆小點的五角星,象征各個階級,寓意是:全國人民緊密地團結在黨***周圍。
實際上,國旗與風水也有密切的關系。紅色底面屬火,火為離卦,離為明,為附麗,象征我國*** 只有依靠全國人民的力量和智慧才能夠英明。*** 主席曾經說過:“人民是真正的英雄。”“人民,只有人民,才是推動歷史的根本動力。”任何一種事物,都不可能孤立地存在,例如太陽,它只有附在天上,才能夠把它的恩澤惠及地球上的一切。黃色五行屬土,正好被紅色所生。
五行相生吉利,五行相克則兇。再者,那顆大的五角星,是奇數,屬陽,小點的黃五角星共四顆,四是偶數,屬陰,這樣正好陰陽和合,陰陽和合便能亨通。在玄空風水學上,一是坎白水,四是巽碧木。就整幅國旗來說,水生木,木又生火,火再來生土。這是上等的風水,這就是我們偉大的祖國欣欣向榮、繁榮昌盛原因。
關于國旗的相關知識規
國旗和國徽是**的象征和標志,代表著**的尊嚴。
我國的五星紅旗,是我國人民團結、勝利的象征。美麗的國旗和莊嚴的國徽是我們祖國自立、自由、繁榮、富強的標志。尊重和愛護國旗國徽,維護其尊嚴,是熱愛我們偉大祖國的表現,是每個公民的責任。對于別國的國旗、國徽,也應當本著相互平等、相互尊重的原則,給予應有的尊重和禮遇。
在國際活動的各種場合,要正確升掛本國的國旗和國徽;也要根據國際法的有關規定和國際慣例,正確使用或對待別國的國旗、國徽。這是現代國際禮儀的一項基本要求。在國際交往中,通常的做法是:
1.當一個**的元首、機構首腦或其他領導者出訪他國時,東道國為了表示禮遇,要在來訪貴賓的住所升掛來訪國國旗,在其乘坐的交通工具上懸掛兩國國旗。來訪國**元首如有特制元首旗,可按其意愿和習慣做法,在其坐車和下榻的賓館升掛元首旗。在貴賓訪問期間舉行的一些重大禮儀活動要升掛兩國國旗。
2.在國際會議的會場以及與會各國機構代表團團長的住地和坐車上,升掛與會國國旗。
3.在舉行國際體育比賽、展覽會、博覽會、經貿洽談會以及其他經濟、技術、文化等重大國際活動時,根據東道國或主辦單位的規定和習慣做法,升掛參加國國旗。
4.在國際經濟合作的重大項目奠基、開工、落成、開業以及其他重大慶典活動時,升掛項目所在國和有關**的國旗。
5.按照《維也納外交關系公約》的規定,“使館及其館長有權在使館館舍及在使館館長寓邸與交通工具上使用派遣國之國旗或國徽”。
6.按照《維也納外交關系公約》的規定,“領館的在之建筑物及其正門上,以及領館館長寓邸與在執行公務時乘用之交通工具上得懸掛派遣國國旗并揭示國徽”(行使本條所規定之權利時,應顧及接受國之法律規章與慣例)。
7.常駐國際組織的各國代表團或代表處,可以參照外交代表機關的辦法掛本國國旗。
8.其他外國常駐機構、外商投資企業和外國公民,根據所在國的規定和習慣做法,升掛國旗。
9.遇有本國或駐在國的**元首、機構首腦等**主要領導者逝世以及本國或駐在國因自然災害造成重大人身傷亡時,降半旗志哀。不少**對升掛和使用國旗以及使用國徽圖案制定了國內法或做出了有關規 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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