沒有結婚證財產如何分割
沒有結婚證的夫妻在分割財產時,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規定,應按照以下原則來處理:
夫妻間合法取得的財產屬于共同財產
,應當平等分割。所謂合法取得,是指婚姻關系存續期間,夫妻雙方通過正當手段取得的財產。比如,兩人共同購買了房產、汽車、股票等。
如果夫妻間有爭議的財產,應當按照各自投入的比例
來分割。如夫妻一方個人財產的比例為3:7,那么該單項財產的分割也按照3:7的比例進行。
對于無法平等分割的財產,應當依據雙方的協議來處理。如果兩人無法協商,則需要向法院起訴,由法院判定分割比例。
結婚前財產是否算共有
結婚前財產屬于個人財產,但是如果夫妻在婚后經過共同努力對結婚前財產增值,增值部分應當列為夫妻的共同財產。
比如,一對夫妻在婚前一方已經擁有房產,但是婚后兩人共同維修裝修房子,這部分維修裝修費用所產生的增值,應當作為共同財產。同樣的,婚前一方擁有的投資股票,在婚姻存續期間所產生的紅利和資本增值部分,也應當列為夫妻共同財產。
需要注意的是,在家庭矛盾狀況下,一方通過贈與、轉賬等方式
將婚前個人財產劃歸為共同財產,另一方可以向法院申請財產返還。夫妻間在財產分割和增值處理時,需要遵循公平、公正、合理的原則,并通過正當手段來取得財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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