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先,讓我們了解一下什么是***。***是一個中性詞語,指的是某人的情人或者是未婚夫/妻。然而,由于很多***會搞婚外戀,所以這個詞語的含義也被擴大了。在離婚案件中,***通常是指與原配配偶發生過***并且對家庭關系產生影響的第三方人士。
如果離婚原因與***有關,離婚案件中是可以起訴***的。根據我國《婚姻法》第一百四十條的規定,離婚案件中,可以請求賠償精神損害撫慰金。而***既然是對原配夫妻的感情生活造成了傷害,相應賠償精神損害撫慰金也就成為了法律的一項規定。
不過,如果離婚已經完成,是否還可以繼續起訴***呢?答案是肯定的。因為事實上,離婚之后,***的行為仍然對原配夫妻的感情生活和家庭關系產生著影響,所以***仍然有承擔相應責任的義務,被起訴也是理所應當的。
那么關于***還款的問題呢?如果離婚證明上有借款協議或者是借條,可以證明當年在婚姻關系存續期間的貸款,這是可以根據法律規定來追索的。但是如果只是口頭約定、私下借款等形式,以合法合理效力為前提,恐怕比較難以追索。在這種情況下,建議當事人將爭議委托律師解決。
當然,起訴***并不是唯一的解決方法。有很多***會選擇和解的方式來解決問題。比如,***可以向原配夫妻賠償部分費用或者是向原配夫妻道歉謝罪等。在這種情況下,法律其實是提倡雙方通過協商、和解等方式來解決爭議的。然而,有些***不愿意歸還費用或者是拒絕道歉,這個時候只能通過法律途徑來解決了。
總體來說,離婚后起訴***可以要求其賠償精神損害撫慰金,如果有借款協議或者是借條則還可以追索借款。不過,對于如何選擇解決爭議的方式,還需要根據具體情況及時咨詢律師。因為在離婚和***糾紛中,法律程序復雜,需要專業人士的指導來順利解決問題。
綜上所述,離婚后起訴***損壞家庭并非不可行之路。只要當事人有足夠證據證明***的行為對夫妻感情和家庭關系造成了傷害,法律程序可以保證其權益得到維護。不過,在此還是提醒各位,盡量維護家庭和睦,在離婚前應該盡量協商解決問題,避免讓婚姻走到盡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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