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探討了是否應該去找***要錢這一話題,提出了兩個方面的觀點:有人認為應該,因為***是違法行為,需要承擔責任;而有人則認為不應該,因為這只會讓自己更尷尬,不如直接離開。
追討費用是應有之義
一些人認為,如果發現了伴侶***并且和***有了物質上的交往,應該追討費用,這是應有之義。因為***是違法行為,追討費用等于是維護了法律和公平。
此外,一些人認為,如果不去追討費用,就會讓***得逞,覺得自己可以任意損壞別人的婚姻,而且可能會繼續影響其他夫妻的生活。***應該為自己的錯誤行為承擔責任。
當然,在追討費用時需要掌握一定分寸,不能走到過度的地步,以免造成更多的麻煩和紛爭。同時,最好能夠通過法律途徑來解決,避免私刑等不當行為的發生。
不要沉迷于過去,直接離開更好
另一些人則認為,去找***要錢并不能解決本質問題,只會讓自己更加尷尬和沉重。這時候最好的做法是直接離開,讓過去成為過去。
他們認為,如果一味追究***的責任,并不一定能夠讓自己和伴侶感到更好,反而可能會引起更多的矛盾和不愉快。而且,在一段婚姻中,兩個人的關系不能全然依賴于金錢和物質,更要看重感情和責任。
當然,在離開前需要處理好自己的生活和財務狀況,避免產生更多的麻煩和困擾。如果需要,可以尋求法律和婚姻咨詢機構的幫助,處理好自己的情感和家庭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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