感情破裂可以作為訴訟離婚的理由嗎?這是很多人關心的問題。在我國,離婚是一個較為敏感的話題,人們對它的態度和認識也有所不同。然而,隨著社會的進步和觀念的轉變,越來越多的人開始接受“感情破裂”這一理由,將其作為離婚的正當理由。
一、什么是感情破裂?
感情破裂,顧名思義,就是夫妻雙方之間感情出現了裂痕,而這種情況已經達到了無法挽回的地步。在夫妻感情破裂的情況下,兩個人生活在一起變得非常痛苦,而離婚很可能成為解決問題的唯一途徑。
二、感情破裂是否可以作為離婚的理由?
在我國,感情破裂可以作為離婚的理由之一,但并非唯一的理由。據我國的婚姻法所規定,夫妻因感情不和分居滿二年的,可以起訴離婚。這里的感情不和可以包括感情破裂、感情變淡、感情不協調等,只要經過了一段時間的試探性分居,證明兩人的感情已無法修復,就可以作為離婚的理由。
三、如何確定感情破裂的存在?
確定感情破裂并不是一件容易的事情。夫妻之間的感情不是可以用言語簡單地描述出來的,有時候需要由法官進行裁決。在司法實踐中,一般將以以下三種情況可以認定夫妻間感情確已破裂:
(一)夫妻之間已經完全疏離,缺乏溝通,不能相互理解和支持;
(二)夫妻之間產生了不可彌補的沖突,且長期存在;
(三)夫妻之間存在著長期的心理隔閡,關系已經不可逆轉。
四、感情破裂離婚有哪些前提條件?
(一)夫妻雙方都是我國的公民;
(二)夫妻雙方必須已滿一定歲數,男方年滿22周歲,女方年滿20周歲,且已婚滿一年;
(三)夫妻雙方自愿分居滿兩年以上,或者在同居期間有夫妻一方有行為導致家庭破裂的情況下,離婚是否可以成立,應視具體情況而定;
(四)有合法的離婚協議書或判決書。
五、離婚程序是怎樣的?
什么時候要離婚,怎樣離婚,都需要遵守我國法律。具體程序如下:
(一)起訴離婚:夫妻一方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要求離婚;
(二)受理案件:法院收到起訴狀后,依法對案件進行審查,并告知另一方;
(三)調解:如果夫妻雙方達成調解協議,可以直接進入離婚登記程序;
(四)審理:如果調解無效,將審理案件,并經過當事人辯論,收集證據,最終做出判決;
(五)判決生效:判決生效后,夫妻之間的婚姻關系就正式解除。
六、離婚后的財產分割如何處理?
在夫妻離婚的同時,還需要處理財產分割問題。我國婚姻法規定,夫妻在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所得的共同財產,離婚時應當協議分割,無法協議分割的,由人民法院根據具體情況進行裁決。分割的原則是公平合理,分得合理,且對夫妻雙方都有保障。
七、感情破裂離婚的利弊分析
離婚可以解除夫妻之間的婚姻關系,但同時也帶來了一系列的影響。感情破裂離婚的利弊如下:
(一)優點:解除了雙方心理上的痛苦,避免了夫妻之間的矛盾加深,讓雙方能夠重新開始自己的生活。
(二)缺點:離婚會對孩子造成較大的影響,學業和心理都會受到影響;離婚也會讓雙方面臨經濟負擔加重的問題,特別是女方一般是弱勢群體。
八、
離婚是一件非常嚴肅的事情,需要仔細考慮,從長遠的角度出發,選擇對自己和家庭都最有利的解決方式。雖然感情破裂可以作為離婚的理由之一,但夫妻之間的矛盾可能有很多種,離婚并不是解決所有問題的唯一途徑,我們還應該盡可能地化解矛盾,維護婚姻關系,創造一個和諧的家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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