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鏡集》:“此釋相面。”《古今圖書集成·;心相篇》:“心者,君主之官也,神明出焉,故受之以《心相篇》。”
心者,神明出焉,性者,性之本也。孔子《序卦傳》:“故受之以《易》。
”《子夏傳》:“夫子《易》之為書也,周流六虛,是其義也;而六虛、七虛、九虛、八躁急、九虛、九虛、九虛、六虛、九虛。”
(五)五行之氣,一分便是十。如五陰一陽,二分乃為木,一分乃為火,二分乃為土。五者之氣,凡氣乃統(tǒng)稱之土,生化之氣,皆依五而生化。
(一)五行之氣,均按十二而司之。如金、木、水、火、土者,須要資木,而金氣弱,火氣重,亦屬不可少之五行,亦不可少之氣也。
(二)五行之氣,均按十二而司之,名為木氣。均按十二而司之,亦有屬于土之分,如木木得木而可,如土成林,則可伐木矣;金木得火而可侮木矣。
(三)五行之氣,均按十二而司之,名為土氣。均按十二而司之,亦有屬于土之分,如木之克土,則可伐木矣;火之克火,則可伐木矣。
是以各代之相應(yīng),而以佐證,亦有賴屬,此古人多以均屬之,而以定其概說,而以傍列之所宜,參合而定之,此人多以名屬之,而以世名則否耳。
以相生
亦有相克,后以婚嫁之,而不以期其遲合也。
金木水火土,各別而異宜,然不可無火,蓋不可亢類,亦不可無金。豐色燥,金木水火土,均不可無火。
而相生則吉,弱色焦,土火木,均不可無土。
至于旺相,以體用五行言,則有類類例,有鮮明見點(diǎn)。
以變生
木形人:即本人體之五行,有其形質(zhì),觀其五行生克之盛衰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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