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公司名稱應簡短明快。
名字字數少,筆劃少,易于和消費者進行信息交流,便于消費者記憶,同時還能引起大眾的遐想,寓意更加豐富。名稱字數的多少對認知程度是有一定影響的。
字數越少認識程度越高,亦即名字越短越具有傳播力。如“南貨”店的“南貨”兩字,當鋪中的“當”字等都以簡短的語言概括了其經營的內容與特性,好記好懂。
(2)公司名稱應具備自己的獨特性。
具有個性的公司名稱可避免與別公司名稱雷同,以防混淆大眾記憶,并可加深大眾對公司的印象。
如,北辰集團的“北辰”,天地快件中的“天地”,聯想集團的“聯想”等名稱,都具有獨特個性,使人印象深刻。
(3)公司名稱應簡短明快。
名字字數少,筆劃少,易于和消費者進行信息交流,便于消費者記憶,同時還能引起大眾的遐想,寓意更加豐富。字數越少認識程度越高,亦即名字越短越具有傳播力。
(4)公司名稱應具備自己的獨特性。
(5)公司名稱應簡短明快。
名字字數少,筆劃少,易于和消費者進行信息交流,便于消費者記憶,同時還能引起大眾的遐想,寓意更加豐富。
名稱字數的多少對認知程度是有一定影響的。字數越少認識程度越高,亦即名字越短越具有傳播力。如“南貨”店的“南貨”兩字,當鋪中的“當”字等都以簡短的語言概括了其經營的內容與特性,好記好懂。
(6)公司名稱應具備自己的獨特性。
具有個性的公司名稱可避免與別公司名稱雷同,以防混淆大眾記憶,并可加深大眾對公司的印象。如,北辰集團的“北辰”,天地快件中的“天地”,聯想集團的“聯想”等名稱,都具有獨特個性,使人印象深刻。
鄭重聲明:本文版權歸原作者所有,轉載文章僅為傳播更多信息之目的,如作者信息標記有誤,請第一時間聯系我們修改或刪除,多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