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去逝后,如要立墓,大多都要有墓碑文。墓碑文上一般刻記死者的姓名、籍貫、成就,逝世日期和立碑人的姓名及與死者的關系。寫碑文應對死者充滿敬意和感情。我國古代“墓而不墳”,只在地下掩埋,地表不樹標志。后來逐漸有了地面堆土的墳,又有了墓碑。
陰宅中關于墓碑的常識
墓碑的由來
對于殯葬親人的墳墓,一兩代可以記清,三代以后就不清楚了,特別是經過遷徙、戰亂便不知祖墳何處。如何解決,人們想出許多辦法。開始時人們從死人下葬,維系棺繩用的園木樁受到啟發,在墓前插上木樁竹竿,系上纖維質的東西(紙或帛等),寫明死者的生卒年月、時辰,叫做“銘旌”(或“明旌”)。但它卻容易,損壞,人們便另想辦法:富貴人家用石園柱代替木園樁,在石柱上刻出死者的姓名、出生時間、官級等。
為了多刻字其形體又演變為方形、長方形,開始埋于墓穴內或墓外,參照房屋建筑,碑頂加上碑帽,飾刻動、植物或山水花紋,碑身刻上死者簡歷。標明是獨葬與妻、妾、子、女等合葬。附刻陰宅(即墳墓)風水地理位置朝向.(以天干地支表明)。中產之家立中等墓碑,窮家僅可立上留個姓名的小石碑,或陶磚碑或種植某種長青樹為標識。
從而墓碑由實用品逐漸轉化為文化藝術品,其功能、形態、質地、文飾也越發多樣化了。名人墓碑更加講究碑身多用花剛巖、大理石等上等石料,碑頂有死者雕像或在碑中心鑲嵌死者的燒瓷像。墓碑成為記載死者家族世系及功德行事的“榮譽狀”和裝飾品了。這很符合國人的光宗耀祖、澤及后代、流芳千古的社會風尚。
為不受風吹、雨淋、日曬等自然侵蝕和人為損壞,便把碑表立于墓外,墓志與銘埋于墓內。墓碑盛行于漢、唐,以后成為定勢。
用途
首座,木碑立于宮門前,故稱“宮必有碑”。這木制的碑是用來識日影的,從日影的陰陽,可以測出季節的變化;
第二,古代宗廟前立碑,碑上有穿孔,是用來系繩,栓住祭祀的牲口,待神饗后,牽出牲口進行血祭;
第三,古代的碑是引棺入葬的用具。
墓碑主要作用就是提供給后人一點前人訊息,明白自己發經歷,另一種大眾的說法就是(傳宗接代了解自己身世)輩分。
類型
一種是改墳石時候就立下墓碑。
二種是人死后就進行定做在埋的時候立下墓碑,可隨著時間的推移,有很多人都喜歡生瑩墓。
生瑩墓即人還沒有死就進行定做,了解自己死后的棲息地,也給后人省去一些麻煩事。
關于墓碑的大小尺寸:
首先是說說墓碑的大小尺寸,一般是高度和寬度都要“過尺”的,就是說要符合規定的吉利尺寸。有些地區是過“魯班尺”的,我國有些地區是過“楊公尺”,楊公尺也叫紫白尺,有些地區是兩種尺都能通過才叫吉利。
但是大部分人比較認同的是定墓碑尺寸用“楊公尺”,定大門尺寸用魯班尺。應該是因為楊公是風水祖師,而魯班是木匠祖師。比如魯班尺:是由“財、病、離、義、官、劫、害、本”,這八個字組成的。每個字都有相應的尺寸。“財、義、官、本”為吉,其余為不吉。比如30CM寬、50CM高的墓碑就是可以符合魯班尺的吉利尺寸的。
現在很多的卷尺上都有辨識“魯班尺”。但是也有很多是錯誤的,尺寸有誤。比如楊公尺:比如3.6尺、4.5尺則為吉。一般情況下是,1、6、8、9為吉,或者它們的復數為吉。這兩個尺法也不僅僅用在墓碑上,有很多地區的人也同樣用在墓面的內空(兩個擺手中間的距離)上,最長的橫梁上等地方。
墓碑尺度,受傳統信仰風水的限制,都應取個吉利。可借助“風水尺”來裁定。南方有用“丁蘭尺”來定奪吉兇的。丁蘭尺的一尺,約合38.1cm,將一尺分成十格,并注上一個字,即財、失、興、死、官、義、苦、害、丁等十個字。其中財、興、官、義、旺、丁屬吉祥格,可依尺度選用。而其它不吉利的失、死、苦、害格,則盡量避開。
當今“魯班尺”廣為土木工程中所應用,尤其打造古木家具時,更為木工師傅所遵從。魯班尺上,分上、下兩檔,上部用于陽宅,下部用于陰宅。在長長的卷尺的每個cm中,都注有風水的吉兇。在現今的陵園中,運用魯班尺設計、施工,都很注重其中的吉祥數字。如墓碑的尺寸,通常立碑高100cm,寬60cm,厚8cm;臥碑高55cm或者50cm,寬80cm,厚8cm。
在魯班尺上則顯示出100cm橫財、順科。60cm進寶、橫財。80cm天德。55cm大吉。50cm進寶、納福。80cm財旺、及弟。 墓碑上所刻碑文,字的大小也要符合魯班尺上的吉祥數字。通常大字10cm或10.5cm,小字3cm或4cm之間。10cm進寶。10.5cm納福。3cm財旺。4cm登科。這些字的大小與碑身比例協調,又寓吉祥之意。墓主的家人,在心理上從中可以得到慰籍。
墓碑內容的講究:
【顯考、顯妣】
“顯”字是一種敬詞。
新華字典有翻譯:“考”為已經故去的父親,“妣”為已經故去的母親;祖考、祖妣,也就是說已經故去的祖父、祖母之意。古人罵人就說別人“喪考妣”。
男性的名字前面加“諱”字:新華字典有此字的詳細來歷,大體以前是皇帝的專用詞,后來貴族、當權者也可以用,后來是德高望重者能用。現在是普遍老百姓也可以用。現在轉變為對已經故去的尊長的一種尊稱。
男性稱“老大人”,女性稱“老孺人”、“老安人”。4、關于久故、民故、明故、清故、新故等詞的意思:
“久故”:則是去世很久的先人。“民故”:一般是指民國時期故去的先人。“明故”:則是明朝故去的先人。“清故”:則是清朝故去的先人。“新故”:則有兩種解釋:一為去世不久的先人;一為新我國時期故去的先人。
一般化的墓碑雕刻是:久故顯考X公諱XX老大人之墓。如果是這樣的排列則是符合黃道中的“遠”字,是吉利的。
關于輩分的問題:
一般一個姓氏的開創者,或者最先搬遷到某地定居并繁衍了比較多人丁的先人,我們可以稱其為“始祖”,也可以稱其為“一世祖”;再下面的子孫我們可以稱之為“第二世祖”、“第三世祖”等,以此類推。
到了比較近的先人,我們依次稱之為高曾祖父、曾祖父、祖父、父。
孝子一般上墓碑也寫“孝男”,往下排列依次是:孫、曾孫、玄孫、來孫、弟(這個“弟”字上面還要加一個“日”字,讀ti,我記得康熙字典中是有這個字的,現代的字典沒有了這個字)孫、仍孫、云孫、耳孫。
其它方面的內容:
一般墓碑上也會雕刻上安葬或者遷葬、重修的時間
然后是理氣方面的“座山朝向”:比如,辛山乙(座西望東),有些還會寫上詳細的分金度數、爻數等,以便后人考證。
比如,*** 祖墳,便有刻“內辛山外戌山”。這種叫做一山兩向。是說里面的尸棺和墓碑的方向是不一致的,“內向‘為尸棺的方位,”外向“為墓碑的方位。
有些在墓碑或者墳墓的上面雕刻上一些大字或者對聯等裝飾。一般上面大字有三種:
一為本姓氏的堂名,比如張姓則雕刻”清河堂“;
二為吉利用語、緬懷用語,比如雕刻”世代榮昌“、”祖德流芳“等;
三為用直接用姓氏標識,比如”X氏佳城“”X氏祖墳“。
這里介紹的是外碑,我國自古以來還有雕刻內碑的習俗。
二、內碑所謂”內碑“,就是和尸棺一并埋入土內的石碑。
主要是為了防止那些放置在外的外碑被風吹雨淋破損或者被人為損壞,會導致后人無法查證。
幾年前湖南省某地,兩姓人都說某個墳地為自家祖墳,雙方爭執不下,竟然兩村幾十人持械斗毆,最終是打官司由法院判定。經過驗證內碑得出了最終結論……
關于陰宅風水墓地中墓碑有何講究揭秘
古代時代家境窮苦的人家,碑石大多以磚塊刻字,或用長橢圓形、表面較平坦的普通石頭(沒有刻字)或者木板來當作墓碑。近幾年來,一般喜歡采用石材當墓碑。種類一般品有青石板、花崗石等。
1、墓碑和臺石上,不可出污點、剝皮、腐蝕。若有出現,看在何部位,即主何人、何病。如果碑石風化剝落,碑文模糊,或生苔蘚遮字,如死靈失明,其子孫有眼目之疾。
2、、碑石以硬度高,不易風化雨蝕、色澤柔和、紋路均勻細致、不含雜質者為佳。其中最好的選擇是選擇花崗石,要求白色或者黑色、花紋均勻。
3、墓碑和臺石上,不可出污點、剝皮、裂痕、腐蝕。若有上述情形出現,看在何部位,即主何人、何病。
4、紅色的石碑,由于紅色光表示兇暴,若紅色的色澤不佳(暗晦),容易發生父子沖突、家人離散、seqing糾紛之事。若紅色光澤明亮,表示家有喜氣。黑色光表示神秘、悲哀、罪惡。若黑色之光澤灰澀會導到家運衰退。
5、有的墓碑還會呈現各種若隱若現的花紋,最喜見龍紋、金錢紋、靈芝紋、如意紋等吉祥象征的圖樣。
墓碑風水大講解
首座、選日課
根據立碑的坐山選擇一個吉利的時間。如果在清明節立碑,應在清明節前一周和后一周的半月之內,如果在其他時間立碑,必須要精確選擇時間,馬虎不得。為什么在清明節前后立墓碑不必精確的選擇時間呢?在風水擇日上,一年當中有兩個時間段不必擇日,其中一個時間段就是清明節前后在墳墓上添土、立碑、栽樹等一切陰宅事宜百事不忌,這也是人們把一切陰宅事宜都集中在清明節來處理的的原因。
第二、朝向【即坐度】合理
這項操作十分專業,要根據流水來去的方位、地勢高低的方位、坑塘的方位等地理形態用羅盤準確定位。
第三、碑面的質地顏色
材料石碑最好,久耐風化。碑面的顏色應是黑色或灰色,黑色和灰色有凝重之感,并且色彩上屬冷色調,為陰,也適宜于陰宅使用,不可用艷麗的色彩,碑有艷色家出淫色。其中根據碑面的向方(前方)的八卦宮位,向南方宜灰不宜黑,向東方和東南方宜黑不宜灰。
第四、石碑的大小形狀
不宜過高過矮,一般低不過腹高不過頸,并非越高大越好。一般百姓的墓都不太高大,非比皇帝的陵寢,高大的碑立在穴前,對墳形成逼壓之勢,反而影響后人的前程,子孫也不旺。墓碑形狀,要長方形,要有規有矩,不要太窄太寬。墓碑如果又矮又寬,后人出矮胖之人。
第五、墓碑的位置
墓碑有立于棺頭者,也有立于棺腳者。立于棺頭,稱陰碑,利人丁延嗣,立于棺腳,利家財。但萬需注意,墓碑距墳的距離不要壓到棺木,壓到棺頭,后人頭疾如頭痛呆傻遲鈍精神病等,壓到棺腳,后人腳疾腿疾。 另外,墓碑的地基要堅實,防止日后軟陷造成墓碑傾斜,否則有罷官、離鄉、后人走路歪腚之兇。
第六、碑座
一般墓碑都有碑座,夯基落座,碑立座上即可。如有香案,須放碑前,萬不可香案當碑座用,把墓碑立香案上,犯之百事不遂。
第七、碑文
石碑上一般刻有墓主人的名諱、立碑人(一般是子孫)的名字、立碑日期等,碑刻要一定要是陰刻,即凹刻,不可是凸刻。其次是字數宜過黃道。黃道,源于張陵的道教,與12建除擇日一致,據計算,字數總數的個位數為1、2、4、6、7、9者為吉。或宜過白道,據計算,總字數的個位數是1、2、6、7為吉。
但字數之說不必拘泥。再者字體不宜是行書、草書,最好是莊重的魏碑體、隸書、楷書。 山地墳墓中如果喝形形象的(喝形形象,指穴址四周的山巒酷似某種動物形狀,如螞蟻地,蜈蚣地,虎地,牛地,靈貓捕鼠地,猛虎下山地,蛟龍戲珠地,鳳凰展翅地等,喝形是風水中專門的一項內容)不宜立碑,而且在祭祀時要有特殊的內容,如虎形地,祭祀時要有肉,螞蟻地要有五谷。
墓碑立好以后要注意保護,歪斜了要校正,落鳥糞要擦凈,崩裂了要修補或更換。按照風水的觀點,墓碑關乎全家吉兇,例如崩裂,在碑頂或上部家出頭疾,在碑左邊長房(老大)有災,在碑背損傷婦女等,雖不可盡信,也還是當心為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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